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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奋斗”何处寻?

周记

拼多多员工凌晨下班后猝死一事,近日在网络上引发了轩然大波。有人批判以拼多多为首的资本大吃“人血馒头”,有人质疑当代劳动者的权益是否得到了应有的保护,有人则对“奋斗”的含义有了更深入的思考。

事实上,以“奋斗”为幌子的畸形强制加班事件层出不穷。有的企业用强迫下的“自愿”为“996”“大小周”等等工作模式正名,有的企业用严苛的考核制度迫使员工在巨大的压力下加班,有的企业发明了“硬核奋斗”一词来推崇没有适当休息的超时工作……我们不禁要问,难道这就是所谓的“奋斗“吗?

有句话说得好,“拼搏不是拼命,勤劳不能过劳”。这样以透支劳动者身体健康为基础的过劳行为,绝不是真正的奋斗。且不提这样的“奋斗”是既脱离了奋斗精神,又违反了劳动法的行为,单论其效益,也是得不偿失。“996“等等制度,对于迫于生计的员工是饮鸩止渴,对于公司也同样是是饮鸩止渴。《哈佛商业评论》有研究指出,“过劳”导致的直接和间接健康支出,远超过其收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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究其原因,“996”等等工作制度来源于公司管理层对无穷尽生产力的盲目追求,对科学的工作量管理方法的漠视,将自身的焦虑发泄于制度化的加班,就成了他们的出路。寻其根本,便是资本主义魔爪下扭曲的价值观。

要想破除“奋斗”怪圈,要树立正确的奋斗精神。圆梦须拼搏,成功靠奋斗。当今中国要实现伟大复兴,需要我们有攻坚克难、追求卓越、赢得胜利的能力,需要我们有不怕输、不服输、不放弃、不抛弃的骨气和志气,需要我们成为坚定者、奋进者、搏击者。真正的奋斗,“是心怀梦想并为之付出辛勤汗水,是基于对事业的热爱和责任心而用于攀登,是劳动者创造价值并享受劳动成果的过程。”

“人是最可贵的。一切的奋斗,都是为了让人们过上更好生活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。以人为本,是奋斗始终不变的价值取向。”要想实现国家发展蓝图,成就个人梦想,必须弘扬奋斗精神,坚决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,增强劳动者的获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。

因此,面对社会上各企业“奋斗”幌子下畸形加班的“竭泽而渔”式行为,我们要坚决说“不”。我国宪法规定,“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。”要依法对这样的行为加强监管,敢于动真碰硬,为劳动者提供坚实有力的保障和支持,给发展应有的温度。